近日,湘潭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开发利用工作。该文件顺应了大数据时代发展的新趋势,凝聚了全市档案系统近五年探索和实践的经验和成果,标志着湘潭档案部门职能转型进入新阶段,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现实意义。
《意见》以崭新的视野提出了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坚持大档案、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的建设思路,坚持社会化、法制化、标准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真实、完整、安全、效能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通过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展资源集聚、管理集约、应用集成,到2025年,建立起覆盖全面、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标准统一的档案和数据资源体系,运行高效、管理规范、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资源管理体系,功能强大、方便快捷的资源利用体系。
《意见》首次明确了档案部门管理数据的职能。明确湘潭市的档案和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由档案部门归口负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数据资源监督管理职能。要求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重点行业、重要领域,设立数据中心或数据管理办公室,负责数据集成、管理、利用等工作;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采集形成机制,鼓励采用行政收集、征集交换、网络获取、传感采集等多种方式、技术,持续收集、更新数据,丰富数据内容;大力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各单位和个人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强化数据安全,改善数据机房及软硬件设备、系统的安全防护条件,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防止数据非法生成、泄露、丢失和随意删除,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长期可用,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受损害和侵犯。档案部门履行数据管理职能,使档案工作的社会价值、发展空间得到根本性扩展,对推动档案资源建设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机制的创新,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条件的改善和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意见》阐述了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的重点。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职能活动中产生的档案材料,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来源,重点抓好信用档案、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中100种专业档案、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攻关等档案资源建设。各单位要配备工作人员及相关设备,积极开展数据收集、存储、处理、结果的可视化呈现等工作。重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就业等民生服务领域,城市规划、交通、治安、城管、环境等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以及电子商务、工业制造、金融、电信、传媒等行业应用领域数据资源建设。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中产生的数据,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应加强管理,定时收集、适时采集、分类处理、及时维护。
《意见》提出了推进档案和数据资源共享的新举措。档案馆(室),通过编辑出版书籍、举办档案展览、制作电视节目、发布网络视频、发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把“死档案”变成“活资讯”;以海量数据存储为基础,不断优化数据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建设智慧管理系统,高速处理和深度挖掘、分析数据,把“数据库”变成“思想库”。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和单位内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放平台建设。湘潭市数据中心实施区域性数据集成与应用模式建设,以湘潭档案资讯平台和湘潭诚信平台建设为契机,打造全市基础数据、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意见》对加强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的保障措施提出了新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档案和数据资源建设纳入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部门各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在资金投入方面,要求按照事权与支出相匹配原则,核定档案和数据工作经费,将数字化处理、现代化管理、数据中心建设所需设备等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队伍建设方面,逐步建立档案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招录引进档案管理和数据处理人才,联合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培养大数据管理的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