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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强化地下“生命线”档案信息管理

来源:安顺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7-11-03

日前,安顺市颁布了《安顺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六章四十四条,成为规范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及管理,优化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主要遵循。其中,《办法》专门用一个章节篇幅对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档案管理进行规范,提出了“管廊建设应当在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的60天内向有关部门移交成果资料”“入廊管线因紧急抢修后发生管位变化或者管线迁改的,管线单位应当在抢修完成后60天内将有关管线档案资料报送有关部门”“管廊管理单位和管线单位移交的成果和竣工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管廊和入廊管线工程勘察、测绘、涉及、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配合管廊管理单位收集、整理所需成果档案资料”“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管廊及入廊管线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涉及政府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实行无偿服务”等多项举措,以规章条例形式明确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接收方式和查询服务利用等事宜,通过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档案,为激活地下“生命线”做好服务。

为此,安顺市档案局近期专门召开会议,将地下管廊建设信息档案管理列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并将派出档案业务骨干深入到市城建档案馆和市地下管线管理中心,就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就统一抓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档案工作,制定有关项目建设档案工作制度等有关事宜进行会商,为下一步做好项目建设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数字化扫描、查阅利用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