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9日,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组对通过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的昌宁县档案馆及扶贫办、移民局、烟草公司3个单位进行复查。
复查组参观了位于昌宁县国家综合档案馆一楼的昌宁县综合文化展和昌宁规划馆(数字沙盘),实地查看了档案库房、业务和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配置运转情况。同时,对照《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及示范单位复查内容明细表》对六个大项28个小项逐项进行复查。接下来,复查组先后到扶贫办、移民局和烟草公司3个单位进行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
经合议,复查组一致认为昌宁县档案馆在资源体系建设、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和保障条件上较2012年初次认定时有了较大的提高,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以9.9分的成绩通过复查,再次获得“示范档案馆”称号。县扶贫办、移民局和烟草公司分别以9分、9.1分和9.5分的成绩再次获得“示范单位”称号。
昌宁是云南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的第一站,此次获得“示范档案馆”和“示范单位”称号的四个单位属云南首批首家通过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复查单位。
复查组由省档案局黄凤平局长带队,省档案专家6人组成。市档案局长穆英杰、市政府副秘书长反范兴周、县政府副县长王世蕊等领导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