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渭南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和<渭南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验收办法>的通知》,对重大活动档案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渭南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市、县档案局(馆)负责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工作,重大活动组织承办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3天书面通知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档案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派专人进行直接采集。重大活动结束后,重大活动档案应在90日内移交同级档案馆保存。
《渭南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验收办法》规定,市、县档案部门负责本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登记、监督、指导、检查和验收工作。建设单位对新开工的项目于开工后1个月内,续建项目于每年11月底向同级档案局报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档案局应在30日内组织进行项目档案工作指导。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两个《办法》的印发是渭南市委、市政府加强档案科学、规范管理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规范重大活动档案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更好地为渭南社会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