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开展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全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提升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水平,推动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吉林省档案局根据《吉林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和《吉林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在组织各国家综合档案馆自评和对评价专家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对吉林省69家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价,实现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全覆盖。
省档案局从全省档案专家库和各地局馆业务骨干中抽选人员组建业务建设评价专家队伍,其中,既有全国资深档案专家,也有中青年业务骨干,既有档案馆馆长、副馆长,也有业务处(科)长。评价工作中,专家组认真执行评价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对照《吉林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中5大方面92条224个小项,从严从实开展了评价工作,形成业务建设评价意见和业务建设问题清单。省档案局对业务建设评价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审核后,分别反馈给当地党委、政府和各市(州)档案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综合档案馆整改情况须及时上报,省档案局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通过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帮助各馆查找自身业务建设存在的弱项和短板,为今后如何打牢各馆业务建设基础明确了努力方向,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同时,业务建设评价工作也是一次“大练兵”,达到了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业务水平的效果。通过开展业务评价工作,全面评估了吉林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编制吉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