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太仓市档案馆接待了一批原太仓电视设备厂的退休职工,他们为了给现在居住的老公房办理不动产证,一行12人陆续来到档案馆查找档案,为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依据。
这批退休职工原来都是太仓市电视设备厂的员工,90年代初电视设备厂企业效益好,为了鼓励对本厂贡献较大的职工以及解决部分住房困难的职工,由单位代建了一批住房。由于是单位代建分配给员工居住的,因此都没有任何房产证明。通过不断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当时单位和员工签订过住房协议,约定10年后房产归员工所有并办理产证。但是由于电视设备厂经历改制、倒闭等一系列变故,这些房子的产证问题就搁置了。如今为了办理不动产登记,必须先明确这些住房的产权归属,因此当时签订的住房协议成为了至关重要的证据。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工作人员根据查档经验马上想到,这些住房协议应该就在公证档案里面。通过检索电视设备厂的相关公证档案,很快找到了当时的住房协议并提供给了查档人。
近年来,公证档案的利用呈现了越来越频繁的趋势。自2018年档案馆和公证处相互配合,完成了档案馆馆藏2万余卷公证档案的数字化,使公证档案利用更加方便快捷,极大地减少查档时间,提高查档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