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沙市委、市政府同意,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十四五”长沙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现代化新长沙建设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格局,全面建成档案强市,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规划》从聚焦治理法治化、切实提升依法治档水平,聚焦资源多样化、全面记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聚焦利用便捷化、推动档案资源开放共享,聚焦安全高效化、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聚焦管理现代化、深化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聚焦队伍专业化、构建多维度人才支撑格局6个方面提出22项重点任务。同时,《规划》聚焦解决影响制约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重大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提出了档案制度规范建设项目、档案馆库新建项目、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开放审核项目、重点档案抢救保护项目、长沙记忆工程项目5个具体实施的重点项目。
《规划》强调,全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档案工作保障,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保障档案部门基本运行费用,加大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等项目经费投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大力宣传档案工作重要作用,激发全社会支持参与档案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优良环境。
下一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档案局)将深入开展《规划》宣传解读,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紧紧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档案事业“四个体系”建设,提升全市档案工作质效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以“三高四新”为引领的现代化新长沙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