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是指将来自城市公共供水管道的生活饮用水贮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居民住宅用户的供水方式,是城市公共供水的“最后一公里”,事关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为了加强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保障用水安全,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居民住宅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保障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提供立法支撑。
《管理办法》健全了二次供水的管理体制,规范了二次供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强化了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了二次供水的水质保障。尤其是第十四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管理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履行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和维修维护档案等管理职责。
对未履行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和维修维护档案等管理职责的,《管理办法》规定由二次供水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出台,将有力推动管理单位履行建立二次供水设施运行和维修维护档案等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居民饮用水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