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切实抓好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等各环节工作,包头市印发《包头市档案局、包头市档案馆关于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并积极开展培训指导。3月9日,包头市举办全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及防控档案整理和移交工作培训,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分管领导,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专班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档案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慧在培训会上强调,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日志,细化任务分工,倒排时间表,确保全市2022年度疫情防控产生的档案及数字化副本于3月底前移交入馆。培训详细解读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包头市档案局、包头市档案馆关于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明确开展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规章、标准、规范,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细致讲解了疫情防控各种形式各种载体档案的整理方法。
下一步,市档案馆将持续发力,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重特大事件工作日志与应对处置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全面记载重特大事件各项应对处置工作,不断提升资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