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要求,3月22日,镇江市档案局、镇江市档案馆联合召开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推进会,部署全市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并针对开放审核工作具体业务流程进行培训。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一项重要的基础业务工作,必须遵循档案工作规律,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实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务必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的重要论述精神,同时紧扣新修订《档案法》以及《档案开放办法》对档案开放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档案开放工作有理论遵循、有政策依据。二是落实联动机制。综合档案馆、档案形成单位或移交单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应当既明确职责划分,又加强沟通联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良性互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档案开放审核工作。三是提升审核能力。全市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将于4月份正式启动,计划年内完成19.5万件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审核人员要加强相关知识积累、统一审核标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计划安排序时进度开展审核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增强做好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坚持依法依规。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必须遵循“依法依规”原则,明确责任义务,严把审核标准。三是强化协同合作。各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开放审核专班,根据进馆审核时间要求,安排审核人员来馆开展集中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时效。
市档案馆保管利用处就开放审核流程作培训。对档案开放的科学释义、档案开放审核流程、控制使用或延期开放的各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进一步提升档案开放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