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首次将档案工作列为市直单位绩效“市委重点工作落实及督查情况”考核项目的独立考核指标,并大幅增加考核分值比重,进一步优化福州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档案工作考核内容紧扣档案部门管理职责,切实贯彻《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福建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试行)》等规定要求,主要包括档案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六个方面,涵盖档案收集、保管保护、人员配备、外包服务监管等21项具体考核项目。项目设置上坚持目标导向,将疫情防控档案归集、主题教育档案归档等专项工作纳入考评范围,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树牢底线思维,把发生档案安全事故情形列为否决项不予得分,不断筑牢档案安全底线。
考核采取“自查+测评”的方式进行,在市直单位自查基础上,由福州市档案局、福州市档案馆结合年度检查结果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得分依据。
下一步,福州市档案局、福州市档案馆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完成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年度工作检查,公平公正做好综合测评,以绩效管理的实际成效提升市直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有力促进福州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